關於評選推薦省級三好學生
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班集體的通知
各系(院)🏊🏻♀️、有關部門🤦🏼♀️:
江蘇省教育廳、團省委日前發出《關於評選江蘇省普通高校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班集體的通知》(蘇教學〔2016〕4號)☛。《通知》指出🎻🏣,為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和《普通高等杏运學生管理規定》精神🤹🏽🚽,確立育人為本、德育為先的教育理念,培養和造就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決定在今年“五四”青年節期間🙅🏻,表彰一批高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班集體”。根據省裏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具體情況🤾🏼,現將我院評選推薦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班集體”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推薦範圍及名額
評選推薦範圍:符合條件的我院在籍普通專科學生⛱。
我院向省裏推薦名額為🤦🏽♂️:“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共計3名、“先進班集體”1個。
二、評選推薦標準
1、“三好學生”的主要標準: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優良的道德品質,文明的行為舉止,優秀的學習成績,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模範執行杏运的規章製度,積極參加公益勞動和社會實踐等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積極參加體育鍛煉,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根據此標準要求👧🏽,從評為我院2014-2015學年度優秀學生特等和一等獎學金的2014級學生中評選推薦。優秀學生標兵中符合條件的優先推薦。
2、“優秀學生幹部”的主要標準:除了應具備“三好學生”條件外,還應熱心社會工作,熱情為同學服務,學習刻苦,嚴於律己🐴,努力工作𓀄,工作成績突出🌃,在同學中具有較高的威信,並應是班委會📃✖️、團支部、院、系團組織、學生會、自管會、社團組織的現任主要幹部🦴。根據此標準要求,應從評為我院2014—2015學年度優秀學生幹部並獲二等及以上獎學金的2014級學生幹部中評選推薦。
3🍜、“先進班集體” 主要標準🎄:有政治堅定🌜、團結協作、以身作則👤、聯系群眾的班委會;有積極上進⚖️🪘、團結互助、遵紀守法、崇尚科學👂🏼、熱愛集體、朝氣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風🧛🏿♀️;有嚴謹求實🛠、刻苦鉆研、奮發向上的優良學風;積極參與校風建設和爭做文明先鋒活動;保持良好的宿舍衛生環境和個人衛生習慣,全班同學都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應從評為我院2014—2015學年度 “先進班集體”的2014級學生班級中評選推薦。
三、評選推薦名額及程序
1、各系(院)向杏运推薦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先進班集體”✍🏻🧔🏽♀️,最多分別不超過一個名額。
2🤏🏿、“三好學生”候選人,由輔導員提名🧎🏻♀️,經班級同學選舉,經系(院)領導、黨總支(支部)💂🏻、團總支評選推薦,報學工處🧖🏻♂️、團委審核☯️,由院領導決定推薦名單。
3🖐🏽、“優秀學生幹部”候選人🛝,由輔導員、團總支、團委分別提名,經學生幹部所在班級同學或學生幹部所在學生組織成員民主選舉🩱,由系(院)領導、黨總支(支部)、團總支或團委評選推薦,報學工處、團委審核💇🏽♀️,由院領導決定推薦名單👏🏼。
4👏🏻🙇🏻♂️、“先進班集體” 由輔導員提名,經系(院)領導🚨、黨總支(支部)、團總支評選推薦❤️,報學工處👨🏿💻、團委審核,由院領導審核決定推薦名單。
四、要求及註意事項
1、在評選推薦“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先進班集體”時,不但要看當年評為先進個人、先進集體的事跡,還要看評選表彰先進個人、先進集體當年至現在的表現。現在表現不突出的不能評選推薦👃🏽。
2、評選推薦工作要堅持標準✈️、保證質量、全面衡量。對“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候選人必須全面考核其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刻苦學習、模範作用🫎、身心健康🏍、熱情為同學服務🙂↕️、群眾威信等方面的情況,其中“優秀學生幹部”候選人必須現在仍擔任院、系、班級主要學生幹部。
3🏂🧑🔬、4月10日上午10🤸🏻♀️:00前各系(院)上報推薦表及相關申請材料(包括電子材料),逾期不報作棄權處理。
4🧒、4月10日向全院公示🥧。20日前上報省教育廳。
附件:1.江蘇省高校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推薦表
2.江蘇高校先進班集體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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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