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6年清明節放假安排的通知
院屬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1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經學院研究,現將2016年清明節放假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放假時間 4月2日至4日👷🏽♀️,共3天。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日,4月4日(星期一、清明節)為法定節假日。4月5日(星期二)起正常上課、上班🙏🏽。輔導員、外出的學生須在4月4日18:30之前返校😇。 二、值班安排 後勤保衛處要妥善安排食堂夥食、水電供給🧗🏼♀️、醫療衛生、安全保衛等工作,有關部門要安排好圖文信息中心閱覽室、文體活動中心開放工作,並於3月30日16:00前將清明節(4月4日)值班人員名單(姓名、聯系電話)以書面形式報學院辦公室(主樓912室)劉洋處。 三🧣、註意事項 (一)各部門應嚴格按此通知精神放假,不得擅自增加或縮短假期、隨意調課放假🤜🏽。 (二)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安全工作😶。放假前,務必進行全面的安全自查👨🏽⚖️,消除安全隱患,對重點部位、重點物品,要指定專人保管或封存🧺。 (三)學工處🚯、各系(院)要加強學生的教育和管理;重申嚴禁在宿舍違章使用大功率電器及明火;防止被盜事件和火災事故的發生;要遵守作息時間⚛️;不在校內外酗酒🎁、滋事👇🏼;不通宵上網、夜不歸宿😗,不留宿外人🤾🏽;要嚴格學生請銷假製度🧌,掌握學生情況,確保學生安全。 (四)值班人員要按照學院值班規定做好值班工作🦸🏼♂️,有特殊情況需調班的,要經過主管領導批準🌒⛎,並向學院值班領導匯報🧛♀️。 (五)各部門領導要保證節假日期間的聯絡暢通😺,遇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 (六)清明節是我國傳統節日💆🏿♀️,寓有掃墓、踏青之意,提倡文明祭掃👰🏿♀️📝、安全防火、平安出行💂🏿。 學院辦公室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