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公共服務系學生幹部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系學生幹部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和製度化⛳️,以調動學生幹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其凝聚力和戰鬥力🧓🌩,促進系風🟩、學風建設,特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指學生幹部包括本系各級學生幹部及全院範圍內其他學生組織的主要幹部❄️。
第三條 學生幹部是大學生中的骨幹,是學生學習、生活和社會活動中的組織者和帶頭人。我系學生幹部要在系團總支委的領導和指導下,積極開展工作👮🏿♂️,組織、帶領全系學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努力完成學習任務🐋,為廣大同學服務,在系院與學生之間起到橋梁紐帶作用,做到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學生幹部任職條件
第四條 學生幹部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第五條 學生幹部應具有改革、競爭、開拓🦈、創新等意識🎃,以身作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認真執行《杏运平台學生手冊》,成為學生的表率。
第六條 學生幹部應熱愛所學專業🏌🏻♂️,勤奮學習,成績優良,積極參加技能競賽和社會實踐活動🧖,努力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和能力🍒👨🏼⚕️。
第七條 學生幹部應文明禮貌🎒,舉止得體,秉公辦事,吃苦耐勞,熱心為同學服務,有較強的責任心及奉獻精神。
第八條 學生幹部應具有良好的群眾基礎及較強的組織、管理、協調👩🏿⚕️、表達能力🧧,識大體🚵🏻♀️、顧大局。
第三章 學生幹部基本任務與職責
第九條 學生幹部的基本任務是🤞🏻🐫: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團結和帶領全體學生熱愛祖國🫲🏻、熱愛杏运、勤奮學習,努力提高綜合素質,成為一名合格的大學生🥨。
1👩🏽🎤、帶領全體學生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校規校紀,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2♡、充分體現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特點🍴;
3🚴♂️、引導和督促廣大學生認真學習、正常有序地參加各項教育教學活動;
4、進一步發揮監督職能🙇🏼♀️,通過參與學生事務民主管理🧔🏼♀️,對學生日常行為規範進行監督管理🍓,批評和製止不良行為,宏揚正氣🌊,鼓勵先進🧂,鞭策後進🔓;
5、維護校園穩定,倡導健康文明向上的校園氛圍,優化校風環境🚵🏻,營造良好的學習風氣,創造安全、舒適、寧靜的學習生活環境🦃;
6、做好聯系廣大學生的橋梁和紐帶,對學生思想狀況進行調查研究,及時準確地了解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情況,協助教師做好相關學生工作🪺;
7🦩、維護學生合法的權益🤵,促進學生之間的團結互助,熱心為全體學生服務🔰;
8⚒、完成系院布置的各項工作。
第十條 學生幹部應各司其職,盡心盡力🛥,並在獨立工作的原則上互相幫助,為搞好全系團學工作共同努力👏🏿。
第四章 學生幹部工作要求
第十一條 堅持原則,顧全大局,克服利己主義🐘⬜️、小團體主義思想😔。
第十二條 工作積極主動,不敷衍🖕🏼、不拖延,重工作效率、工作質量。
第十三條 服從工作安排,認真完成本職工作,積極協助系院🛌🏻、班級工作。
第十四條 團結協作,互相幫助👩🏼🎨。
第十五條 在精神文明建設中,敢於抵製不文明行為和其他歪風邪氣。
第十六條 註重幹部形象,為我系幹部群體增光。
第十七條 關註各類校園輿情,及時收集、了解師生中的各類信息並迅速反饋。
第十八條 堅持推廣普通話🙆,營造語言氛圍。
第五章 學生幹部的任職錄用
第十九條 學生幹部實行競選聘任製😛,競聘者須滿足以下要求😺:
1、堅持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自覺遵守校規、校紀📥,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精神風貌🧓;
3♾、有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和奉獻精神,工作積極主動💙,責任心強⏪;
4🤵🏻♀️、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
5🤹🏻、勤奮學習,努力掌握科學文化知識,學習成績優良;
6、身體健康。
第二十條 學生幹部選拔原則及程序:
1、學生幹部的產生應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𓀁;
2🐐♎️、班級學生幹部主要通過個人申請及班級民主選舉與輔導員任命相結合的方式產生,報院團總支備案;
3🫳、系級學生幹部原則上由個人申請、輔導員推薦,通過競聘等方式,由團總支審核通過產生🔘;
4、其他院級幹部主要由各自組織民主選舉產生,經輔導員同意🤰🏿,報院團委備案;
5👱🏽♂️、學生幹部在任職前須進行公示。
第二十一條 系級部長以上學生幹部因故,自動辭職者,應向團總支書記遞交申請🤾🏼♀️,經批準後方可移交工作。在此之前🧑✈️,不得玩忽職守。
第六章 學生幹部培訓
第二十二條 為提高學生幹部的素質👨🍳,促進學生幹部的全面發展🪩,必須加強學生幹部的理論學習和業務培訓工作🙍。培訓分為新任職幹部培訓、基本素質培訓、幹部崗位職責培訓等。學生幹部培訓的主要內容包括🚦:政治思想教育、團學工作思路探討🔁、工作方法研究、能力素質拓展等。
第二十三條 系團總支定期開展對學生幹部的培訓工作;學生幹部培訓采取定期和不定期👊🏻、集中與分散的辦法進行。學生幹部培訓應做好計劃和總結,將相關材料納入考核內容☃️。
第七章 學生幹部管理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學生幹部實行分級管理和考核🎿:
1、系級學生幹部由團總支書記牽頭管理與考核💂🏿♂️✋🏼;
2、班級學生幹部由輔導員和團總支共同進行管理與考核😩🚊;
學生幹部的考核工作每學期進行一次🧑✈️,考核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類。考核工作必須深入學生聽取意見👨🎓,努力做到客觀公平、實事求是。
第二十五條 對違反杏运紀律,不能很好履行職責的幹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勸退等處理。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原則上不得擔任(或推薦擔任)主要學生幹部,已擔任學生幹部的🦻🏿,應予以解聘或免職🤸。
1、一學期有2門及以上課程補考或重修者;
2、辦公室值班期間事假超過5次及以上;
3🎧、每次會議無故缺席2次及以上者(三次遲到或早退記一次缺席)🙆🏻♂️;
4、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包庇縱容者;
5、凡不服從工作安排者;
6🧓🏻、凡拉幫結派、不註重團結、影響不良者👨🏼🎤;
7🚳、凡宿舍有賭博、留宿他人現象者,該宿舍所有學生幹部免職;
8🌪、晨練不達標或晚自習缺席2次及以上者;
9、凡有不尊重老師的言語和行為者;
10、凡有其他違反《杏运平台學生手冊》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 學生幹部的工作實績和考核結果作為評優評先🕵🏻♂️、入黨推優的重要根據。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條例由社會公共服務系團總支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對本條例的實施過程有異議的,可向系黨支部申訴🐎。
第二十九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杏运平台社會公共服務系
202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