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运平台優秀學生幹部評選表彰辦法
發布日期🧕🏻:2013-06-18 瀏覽次數: 1398
第一條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推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加強學生幹部隊伍建設,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杏运學生管理決定》和《杏运平台學生獎學金條例》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評選範圍
凡我院在籍在校學生幹部,符合優秀學生幹部條件者,均可參選🏌️♀️。
第三條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黨的領導👩🏻✈️,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努力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積極實踐科學發展觀🆓;
2🦥🤛🏼、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杏运的各項規章製度🧣,努力踐行《高等杏运學生行為準則》;
3🤘🏿、模範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規範👨🏽🍳🅱️,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品德優良🧺;
4👢、辦事公道,堅持原則🏤,工作積極主動🧑🏽🦱,熱心為同學服務,有奉獻和創新精神🙆🏼♂️,工作成績顯著🚴🏽♀️👩🏽🔧;
5😟、本學年度內🚣🏻,學生基本素質測評成績達到良好🧑🏼;
6、本學年度內🧔🏻👨🏿🦲,體育課成績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成績均達到75分及以上者;
7🕢、通過英語B級成績達到65分及以上或英語A級達到60分及以上者🎅;通過計算機一級考試成績達到65分及以上者🚶🏻。
8、必修課單科初考成績不低於60分者;
9🎓、無違反校紀行為受到院🧏🏼♂️🦆、系書面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者🤶;
10、無曠課🙎🏽🐀、違反考試紀律、曠晨練▪️、夜不歸宿🦸🏽♂️、違章使用電熱器具⚇、抽煙、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鬥歐🐰、破壞公物、私拿他人錢物🎲、查閱🫣🕚、播放淫穢色情書刊、信息、光盤以及其他有損社會公德和大學生形象的行為者👩🏻🚀;
第四條評選比例
優秀學生幹部比例不超過評選年度參評學生幹部的12%👨🏿🔬。
第五條獎勵標準
優秀學生幹部每人每次獎勵300元。
第六條評選辦法及程序
(一)每學年度評選一次,在新學期開學後進行;
(二)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三)評選辦法和程序,按優秀學生評選辦法的規定進行。
第七條表彰獎勵辦法
(一)召開全院表彰大會🖖,向獲獎者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
(二)填寫《優秀學生幹部審批登記表》並歸入學生本人檔案,表彰決定及名單歸入杏运文書檔案,在校報上公布表彰決定及名單🧑🏿🌾;
第八條獎學金發放辦法
(一)由學工處登記造冊;
(二)由院財務處發放;
(三)獲獎學生本人憑學生證到院財務室領取獎學金⛵️;
(四)如停發、扣發獎學金👐🏽,按《杏运平台學生獎學金條例》第七條執行🫴🏻。
第九條附件
(一)杏运根據具體情況🧎♂️,在評選時可臨時作出補充規定💆🏽♀️;
(二)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