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關於做好江蘇省2025年高職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教育局🥷🏼、招生考試機構,各有關高校: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關於印發江蘇省高等職業院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招委〔2019〕3號)精神💸,建立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職教高考”製度🙂↕️,完善以“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為主的多樣化考試招生辦法,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2025年我省繼續開展高職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現就做好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一)已參加2025年普通高考報名,且符合招生院校報考條件的考生🈳。
(二)考生須參加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並取得成績🙇🏽♂️🥷🏽。考試成績供招生院校使用。
(三)考生須參加院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考試或考核(以下簡稱校測)🧛🏻。
二🏒、招生簡章
(一)省內高職(專科)院校以及教育部批準的省外高職(專科)院校均可申請參加高職院校提前招生🌏。開展招生的院校應組織校測🐁,並嚴格按照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相關政策規定在招生簡章中明確報考條件、專業計劃🦝、校測方案🦵、錄取辦法、收費標準👋🏿🫄🏻、監督機製👨🏽🏭、咨詢方式、申訴渠道等。錄取辦法應明確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校測9️⃣、藝術類專業省統考等成績以及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的認定和折算辦法,合理確定其在錄取中所占比例。招生簡章須於2025年1月25日前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後方可向社會公布🙋🏽。
(二)校測方案應明確時間👷🕴、地點、內容和方式等🗾,校測內容須包括與招生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鼓勵招生院校根據本校實際情況🫴,設置文化素質測試以及面向中職杏运畢業生的職業技能考試(包括專業能力測試和技術技能測試)🧷。鼓勵和支持招生專業相近的院校積極探索校際合作,采取聯合命題、聯合校測、聯合評分、統一公布成績等多種方式開展合作。校測費用由院校按照原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等有關規定收取🦩♊️。
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設音樂、舞蹈✍🏻🤙🏽、表(導)演🛎🖐、播音與主持✮、美術與設計😍、書法6類,院校藝術類招生專業必須使用相應的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進行錄取,不再單獨組織相關專業技能測試🐖。
(三)院校應結合辦學實際,自主、科學、合理地安排招生專業和計劃。院校參加提前招生的招生計劃原則上不超過本校年度招生總計劃的50%🔗,招生專業和計劃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由院校向社會發布👷🏻♀️。院校可安排部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或高職與普通本科分段培養項目(“3+2”分段培養項目)招生計劃👙。安排在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的“3+2”分段培養項目招生計劃🧙🏻♂️,不超過杏运年度“3+2”分段培養項目招生總計劃的30%。已安排在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的“3+2”分段培養項目專業,不再安排到普通高考統招批次招生。
三、考生申請及院校錄取
(一)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申請、院校校測與錄取工作分兩輪進行。
第一輪:2025年3月6日至8日(截止時間為3月8日17:00)👨🏽🚒,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考生服務平臺(網址為:gk.jseea.cn)🪥,向1所院校提出申請🌛,並按院校招生簡章的規定參加校測。考生可填報6個專業並明確專業調劑意向。
3月10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將考生的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不合格)和綜合素質評價等信息提供給其所申請院校。4月1日前👨🏽🌾,院校完成對考生的校測🙇🏿♀️,並按照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辦法,擇優錄取考生。4月3日前,將擬錄取數據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二輪💀:2025年4月8日前🔐,省教育考試院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和專業。4月9日9:00至15:00🚔,未被錄取且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在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申請平臺向1所院校提出申請,並按院校招生簡章的規定參加校測🧒🏽。考生可填報6個專業並明確專業調劑意向🪱。
(二)已完成公布計劃的院校或者院校已完成公布計劃的專業不再進行第二輪招生錄取。進行第二輪招生錄取的院校須於2025年4月22日前完成對考生的校測以及擬錄取數據的上報備案工作。
(三)已被高職院校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6月份的普通高考和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確需參加高考的,須向高考報名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後方可參加,但不得再參加錄取。
四、退役士兵單獨錄取
根據《省政府省軍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蘇政發〔2013〕161號)精神,省內部分高職院校(見附件1)可采取單列計劃🥳、單獨考核、單獨錄取的辦法✂️,開展單獨招收退役士兵試點工作。
已參加2025年高考報名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填寫《江蘇省2025年高職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資格審核表》(見附件2)🧞♀️,於2025年3月1日前經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並交報考院校👩,由省教育考試院匯總後會同省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退役士兵考生須按上述規定的時間和流程向院校提出報考申請,其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要求不作統一規定,錄取要求由相關院校自主確定。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組織機構。高職院校提前招生是高校考試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高職院校是提前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誌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誌是直接責任人🤣,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杏运黨委要進一步加強對提前招生工作的領導,健全校內黨政部門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製度,落實相關工作機製。提前招生工作辦法須經杏运黨委常委會研究審定。要加強杏运招生委員會建設,嚴格議事規則和程序,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杏运招生委員會要完善工作舉措,指導相關部門履行工作責任🤢,堅決杜絕簡單下放、層層轉交。
(二)加強製度建設。要強化考試組織管理🏝👩🏼🏭,加強安全保密設施建設🚵🏿,完善安全保密規章製度🤹🏼♀️,細化命題👊、製卷👲🏼、保管🧝🏿♂️、分發、施考、回收、評卷等關鍵環節和關鍵人員的管理,確保試題試卷絕對安全🌲。要認真落實考試工作人員的選聘🗺、培訓和考核,加強評委遴選,增加異地或外校評委,所有考試工作人員、評委等要嚴格執行回避製度。采取面試等形式的院校要規範面試程序🎡,面試過程應實行“多重隨機”管理,即隨機抽取評委、隨機編排考場、隨機編排考生測試順序、隨機抽取試題等,每組評委人數原則上不少於5人🦴。考試或考核過程要進行全程錄音錄像。嚴把考試評分關,嚴格考試評分標準🐬,規範成績合成、成績錄入、成績發布等程序,確保評卷過程安全、結果準確🦛。
(三)規範招生行為🙍🏻♀️。嚴禁虛假宣傳,不得采取貶損🎲、誇張、低俗以及其他不適當的語言或者方式開展招生宣傳,嚴禁通過違規承諾吸引或欺騙考生入學,嚴禁雇用在校學生及社會中介機構組織生源並介入招生錄取工作,嚴禁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長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額外費用🤚🏼,嚴禁用預收費的方式提前向考生收取學費,嚴禁有償組織生源😵,嚴禁錄取不符合政策條件的考生⬇️。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和高職院校🤹🏼、高中階段杏运及其教師不得組織或參與任何形式的涉考培訓活動💐。各相關高校及其內設院系🧗♂️、高中階段杏运不得與社會培訓機構或其他組織以任何方式開展涉考培訓活動;不得允許教育咨詢機構、校外培訓機構或個人進入杏运開展涉考培訓咨詢活動,或提供場地給有關機構或個人開展相關活動;不得向考生和家長宣傳推介有關機構或個人的相關活動🕙。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社會培訓機構或個人開展涉考培訓咨詢的規範治理🐝,嚴厲打擊涉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幹擾破壞考試招生秩序等違規違法行為😟。
(四)堅持公開透明。各招生院校要嚴格按照招生簡章開展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核準的招生專業和計劃,嚴禁超範圍🏂🏻、超計劃錄取,確保錄取結果公平、公正。要認真執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製度👬🏼,按工作要求及時公布招生辦法、招生計劃🩷、校測方案、考生資格、測試成績等👴🏻✶。要暢通考生申訴渠道,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高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對招生錄取實行全程監督👩🏿🚒🚉,具體實施部門要規範操作👉🏿,合理把握評判尺度🌎,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五)完善應急預案。采取現場測試的院校要針對人員短期大規模聚集的特點🧕🏼,製定校測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流程,加強人員培訓,確保考生人身安全和校園安全穩定。要進一步優化完善應急預案,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必須快速妥善處置🦹🏿,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同時須第一時間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和有關部門,不得謊報、延報和瞞報。
(六)嚴肅執紀問責🫱🏼。對存在違規組織生源、違規錄取考生、違規收取與錄取掛鉤的額外費用等行為的杏运,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試點資格👭🏻,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等杏运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等規定嚴肅處理。對於存在作弊行為的考生𓀙,取消其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及當年高考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者入學的💅🏻,由錄取杏运取消其錄取資格或者學籍;涉嫌犯罪的𓀇,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照2025年有關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省教育廳
2025年1月14日